各系:
为了全面遵循党的教育方针,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,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能力的协调发展,引导学生爱国、励志、求真、力行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经研究决定,在全院范围内开展“2022-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”的评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评定对象
我院2020-2022级学生(不含2023年专升本的学生)
二、评定标准
1.特等奖学金: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2%,原则上各科成绩70分以上(不含院任选课),表现好,无违纪处分者,获特等奖学金,奖金2000元。评比比例为l%。
2.甲等奖学金: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6%,各科成绩及格(不含院任选课),表现好,无违纪处分者,获甲等奖学金,奖金1500元。评比比例为3%。
3.乙等奖学金: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15%,各科成绩及格(不含院任选课),表现好,无违纪处分者,获乙等奖学金,奖金1000元。评比比例为5%。
4.丙等奖学金: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30%,各科成绩及格(不含院任选课),表现好,无违纪处分者,获丙等奖学金,奖金500元。评比比例为8%。
5.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%,可获丙等奖学金。
三、评定名额
各系2022-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。
四、评定要求
1.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《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奖励办法》执行。学生学年度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,计算公式见附件2。2022级第一次转专业学生在现专业所在系考评,第二次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所在系考评。
2.奖学金实行各系线下评比,评定流程:学生自主申报→班级评定小组民主评议→辅导员初审→各系审查→学院审核。
3.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、学工办主任、辅导员、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此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,明确一名辅导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。各系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小组,各班必须有学生代表参加。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,认真组织好本系的评定工作,力求客观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4.各系要通过网络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,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。
5.各系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,相关评选材料要由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亲自上交学院,同时要认真做好评定的资格审查,上交材料发现不符合评定要求的同学,将直接取消该同学的评定资格,并不再替补其他人选。
6.请各系于9月20日前将附件3、附件4及附件5的电子档及纸质材料(系负责人签字加盖系公章)报送学生工作部,(说明:附件4要求登记学生学号,且学号和获奖者本人信息一致,纸质档签字栏内必须本人用黑色笔签名)过期不予受理。
7.所有上报数据和材料格式应准确无误,一经发现差错,将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联系人:何筱,联系电话:0736-7189019
电子邮箱:472559031@qq.com。
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工作部
2023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