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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校内宣讲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第三中学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4-04-05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第三中学

昆玉市 1000-5000人 教育

湖南文理学院

2024年04月08日 10:30


实习实训大楼C301


基本信息


为及时补充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(以下简称师市)中小 学师资力量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652 号)等有关法规政策,师市决定面向校园开展中小学教 师招聘工作。 一、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 人标准,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 二、招聘计划 2024年第十四师昆玉市拟招聘中小学校在编教师104名, 其中昆玉第一中学 20 名(高中 20 名),昆玉第三中学 84 名 (小学 36 名,初中 48 名)。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1。 三、招聘对象和条件 (一)招聘对象 各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 (二)招聘条件 1.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:30 周岁及以下(1994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); 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法规; 3.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 4.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; 5.具有教师岗位相应的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; 6.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 — 1 —— 2 — 四、信息发布平台 各高校信息发布网站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 官方平台。 五、招聘工作时间安排(北京时间) (一)报名、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:截止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。 (二)面试时间、方式 面试时间和面试方式另行通知。 六、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:现场报名、资格初审、面试、体检、 递补、考察、公示、审批聘用、到岗后资格复核。 (一)报名 1.报名人员可通过所在高校信息发布网站查询《第十四 师昆玉市 2024 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》(以下简称《岗 位表》,见附件 1)。 2.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《2024 年兵团 招录***省高校毕业生推荐报名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名表》, 见附件 2),并提交以下材料: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普通话等 级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荣誉证书等材料及复印件,发送至 邮箱 。 (二)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,结合报考人员提交 的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、所学专业、学习成绩、在校表现等 材料,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,在面试资格审查通过 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人选。(三)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资格初审及报名顺序参加面试,以结构化 面试+说课的形式进行。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,最低合格分 数线为 60 分。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。 (四)体检 按照分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以职位拟招聘人数 1: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。体检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 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 号)等规定组织实 施。体检环节在师市指定的医院进行。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 的排查检查,吸毒人员一经确认,不予聘用。 (五)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,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,视情况 依次递补后续报考人员。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。后续环 节不再递补考生。 (六)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。在考察中,经审定 不符合招聘要求、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(学位) 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,考察结论为不合格,取消进入下一 环节资格。考察原则上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,招聘单位 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,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 式进行,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,如存在不诚信行为,取消 考生聘用资格。 (七)公示 由第十四师昆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 — 3 —招聘计划数,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、体检结果、考察情况 等,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。 (八)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由第十 四师昆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兵团事业单位综 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。聘用单 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,初次聘期为 5 年,初次就 业试用期为 12 个月。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 (九)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,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 复核,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 七、教师待遇 招聘教师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、兵团相关要求执行, 具体政策如下: (一)工资待遇 本科学历待遇标准 9090 元/月,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2070 元/月,实发工资 7020 元/月。 研究生学历待遇标准 9300 元/月,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2110 元/月,实发工资 7190 元/月。 (二)其它待遇 1.享受每人每年 1080 元取暖费。 2.年度考核合格后,发放第十三个月基本工资、绩效目 标考核奖约 10000 元。 3.被聘用教师可凭票报销首次来昆玉的交通费,报销标 准为火车硬座、硬卧。 — 4 —4.在三年聘期内享受教师周转房,配备基本的共用生活 物品(如:沙发、茶几、餐桌、电视机、饮水机、热水器、 厨具等物品)和个人物品(被子、褥子、三件套、书桌、衣 柜等),实现拎包入住,每个人都有独立空间。 八、其他事项 1.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,超过时 限未参加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 2.本《公告》确定的时间、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 行通知。 3.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,请报考人 员仔细阅读。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 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。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 人员,按有关规定处理,触犯法律的,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 理。 4.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。如报名填写 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,将被视为失信行为, 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,由报考人员自行承 担。 5.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招聘过程 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、条件不符、弄虚作假等影 响聘用情形的,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。 6.本《公告》由第十四师昆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第十四师教育局负责解释






新疆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位于新疆和田地区,地处昆仑山北麓、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缘。昆玉市交通便利,市区距和田市 70 公里,距和田机场 63 公里,喀和铁路、G3012 吐和高速、315 国道穿插经过。 第十四师昆玉市现辖 5 个农牧团场,其中 47 团在墨玉县境内、皮山农场在皮山县境内、一牧场在策勒县境内、224团在皮山县和墨玉县之间、225 团在于田县境内。